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