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子共伯 馀立为君。 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予之赂;和以其赂赂士 ,以袭攻共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,而立和为卫侯,是为武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