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 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 谋行。齐 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 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 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 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