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 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 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