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 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