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 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 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