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 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