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 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 守哀公,哀 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 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