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 郭女,生明。东郭女使其前 夫子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 罪,二相急治之, 立明为太子 。成请老 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 宗邑,不可。”成、彊 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无咎、偃於崔杼 家,家皆奔 亡。崔杼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。庆封曰:“请为 子诛之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攻崔氏,杀成、彊, 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 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