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 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 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 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 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 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 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 ,得陈宝。二十年, 法初有三族 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 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 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 子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