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 臣不敢不竭能以徇 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 上下之义明,则天 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 矣。是故主独制於 天下而无所制也 。能穷乐之极矣 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