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 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,年四十当安坐,年 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二十 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 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 。臣意论之, 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 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 调饮食,择晏日,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 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 谓“易■” 。法不当砭灸 ,砭灸至气逐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