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 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 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 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 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