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 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 。被一再辞让, 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 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 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 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 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 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 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 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 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 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 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 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 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 王。王闻汉使来, 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 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 匈奴者雷 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 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 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 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 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 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 後自伤曰:“吾行 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 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 为妄妖言, 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 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