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 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 谏。随会先谏 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