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 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 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 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 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 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 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 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 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