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 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 侯兵数至。留齐 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 、咎犯乃 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 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 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 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 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 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 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