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 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 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 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 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