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 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 ,是为庄公。故陈 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