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 学用剑,自以 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 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 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 王使郎中令 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 王后计欲无遣太子 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 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 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 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 人候伺汉公 卿,公卿请逮 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 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 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 使人刺杀淮南中 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 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 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 汉使来,即如太子 谋计。汉 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 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 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 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 县。使中尉 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 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 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 中尉至,即贺王, 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 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 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 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