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 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 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