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 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 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 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 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 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