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 太子学用剑, 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 军者辄诣京 师,被即原奋击 匈奴。太子迁数恶被於 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 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 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公卿 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 杀淮南中 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 谋计。汉中 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 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 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 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 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 之,未知得削 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 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 发。其後自伤曰:“吾行 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 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治, 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