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 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 为内乱,齐孝 公之立, 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 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重耳曰 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 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 此,数士者 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 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 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 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 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 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