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 至绛,绛 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 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 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 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 :“绛侯绾皇 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 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 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 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