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亦益 多矣。二千石系者新故相 因,不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 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章。章大者连逮 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 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 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闻有逮皆 亡匿。狱久者至更 数赦十有馀岁而相告言, 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七万人,吏所增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