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