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 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 。重耳爱齐女,毋 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 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 乃杀侍者 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 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 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 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 “杀臣成子, 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 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