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 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 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 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 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