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事长安 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 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 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 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 絮提文帝 ,曰:“绛 侯绾皇帝玺,将兵於北军 ,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邪! 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 狱吏之贵 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