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 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