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 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 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 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 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 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 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