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 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 除其罪,又 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 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