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 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 留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 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 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