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 “何为不 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 ,利百姓 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 取苟合,行不 取苟容,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 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 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 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 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