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太史公曰:语有之,“以权利合者,权利 尽而交疏”,甫瑕是也。甫瑕虽以劫杀 郑子内厉公,厉公终背 而杀之,此与晋 之里克何异? 守节如荀息,身死而不能 存奚齐。变所从来,亦多故矣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