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 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