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 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 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 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 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 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