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 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 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