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 都尉、诸侯二千 石欲为治者,其治 大抵尽放温舒 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 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 之属。大群至数千 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 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 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 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 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 衣,持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 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 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 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而 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 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 盗不敢发 ,恐不能得 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 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