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生 子不生男,缓急无 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 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 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 闻,上悲其意 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