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 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 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 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 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 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 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 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 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 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 ”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