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摇 ,骨肉不相任,故 喘,不当医治。脉法 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。文王年未满 二十,方脉气之趋也而徐之,不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 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 故死。所谓 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 ,车步广志, 以適筋骨肉血 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 灸,砭灸至 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