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 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 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