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 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 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 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 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 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