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 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 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 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 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 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 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