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 甲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 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 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 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 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 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 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