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 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 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 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