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 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 公卿请遣宗正、 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