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 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 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 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 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 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